当前位置: 首页> 历史> 穿越明末从海上开始 > 第11章 再次前往月港与初遇胥民

第11章 再次前往月港与初遇胥民

作者:阿海@qimiaoqnqDr1 返回目录 加入书签

明太祖朱元璋时期,胥民以"贱民"的身份被正式列入律法之中。在律法中规定,胥民不准与汉人结婚,不准参加科举。官方对其如此,民间当然不例外。甚至认为他们与娼妓、奴隶一般。

见此,秦明赶紧停下船,大声道“在下乃是东番岛大豪,找诸位有事相商,不知可有管事的出来答话”

小技巧:按 Ctrl+D 快速保存当前章节页面至浏览器收藏夹;按 回车[Enter]键 返回章节目录,按 ←键 回到上一章,按 →键 进入下一章。